监检衔接工作调研报告

监检衔接工作调研报告

问:办理案件中监检衔接存在的问题
  1. 答:法律分析:1.强制措施衔接不畅。在司法实践中,当监察机关在进行调查时采用留置措施的情况下,检监衔接不畅体现的尤为突出。在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中,监察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留置措施直接无缝衔接为刑事拘留,然后检察机关再进行其他强制措施的选择以及审查起诉的工作。但是,由检察机关不经审查就采取刑事拘留这样的羁押措施的做法值得商榷。
    2.证据审查力度欠缺。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当监察机关将案卷材料以及收集到的证据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应当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接收的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审查环节,检察机关在收到案卷材料之前没有合适的途径对调查程序进行亲历性的监督,从而使得证据审查的对象往往仅限于案卷材料,不免有证据审查力度欠缺、流于形式之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问:如何加强和改善村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1. 答: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建设系统工程中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近年得到不断改善和加强,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村(社区)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步伐还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导致村级干部作风、村务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经过一些调查和思考,浅谈一下个人对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想法和看法。
    加强村(社区)纪检监察,是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对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加强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基层干部从政行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农村、向社区、向基层延伸,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廉情信息收集制度,及时收集廉情信息。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社区)纪检干部的集中业务培训。三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交流经验,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四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业绩评定、评先评优的依据。五是建立村(社区)纪检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村(社区)纪检小组成员每半年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并向镇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工作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作为加强和改善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抓手,同时注重将巡查工作与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场镇改造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三务公开”相结合;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相结合;与“克服‘两好’现象加强业务和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早机制相结合。各纪工委作为巡查工作的主体,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巡查工作手段、方式、机制,突出巡查效果,注重巡查结果运用,确保巡查工作不断出新成效。
问:谁可以帮我写一篇关于监狱生产经营的调研报告。我给1…
  1. 答:去监狱调查在自己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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