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问:检察院公益诉讼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1. 答:为进一步深化群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了解,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保护公益的信心,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近日,XX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保护公益,我们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由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牵头,检察业务部门及其他部门联合举办,在城区和各重点乡镇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该院通过设立宣传点、咨询合、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保护公益的重要性和公益诉讼的办案流程、法律依据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在宣传手册和海报上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自身利益。
    同时该院还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仿戚全、国有财产备谈陵保护、国有土地使用出让等领城的典型案例,宣传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危害,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据悉,宣传期间,该院共发放《公侍伍益诉讼宣传手册》20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张贴海报100余张,设立宣传展板8块。此次宣传,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问:检察院公益诉讼的目的和意义
  1. 答:法律分析:关于公益诉讼的定义,一种认为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乱困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这种观点可以称为“救济对象广义说”。“广义说”中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所谓他人利益是指“不特定的他人利益”。与广义说相对应,有人认为公益诉讼是指任何组织和肢芦个人都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权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活动。这种观点可以称为“救济对象狭义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历陪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问:公益诉讼
  1. 答:法律分析: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卖迅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任务戚配桐,是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高坦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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