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立案两统一调研报告

受立案两统一调研报告

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受立案的规定
  1. 答: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旅笑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宽肢人。对于不属慎镇世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问:受立案超期整改措施
  1. 答:受立案超期整改液消乎措桥激施:
    1、加强学习,增强素质。
    2、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民警在宗旨意识、求实作风和法制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3、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以制度规范民警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4、全力以赴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立案不及时的原因是:
    1、现场勘查、检查取证存在的问题;
    2、讯问中存在的问题;
    3、辨认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4、还有证据意识缺乏。
    立案庭的工作任务繁重。立案庭担负起了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工作。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闹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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