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立法项目的调研报告

二类立法项目的调研报告

问:立法计划分为一类立法项目和二类立法项目,有什么区别?
  1. 答:一类项目是指当年必须提请常委会审议的项目,属于指令性计划;
    二类项目是指已经启动法规调型段研起草工作,条件成熟也卜明誉可以提请本年度审议槐世的项目,属于指导性计划。
问: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
  1. 答:2000年12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4年8月通姿拆过了《电子签名法》;2012年12月份,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3年12月7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上召开了《电子商务法》第一次起草组的会议,正式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12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电子商务法被列入第二类立法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
    2013年12月27日缺运,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划定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时间表”。
    2014年11月25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此次伏册梁会议从起草组成立至,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将就电子商务重大问题和立法大纲进行研讨。起草组已经明确提出,《电子商务法》要以促进发展、规范秩序、维护权益为立法的指导思想。
    2015年1月~2016年6月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2016年3月10日,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透露,电子商务立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法律草案稿已经形成,将尽早提请审议。
二类立法项目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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